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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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
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
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
反复多次以相同或者类似理由在全国多地进行投诉举报,继而大量提起行政诉讼已非救济其自身受损的合法权益
再审申请人反复、多次以相同或者类似理由在全国多地进行投诉举报,继而大量提起行政诉讼,其行为的目的已非救济其自身受损的合法权益,耗费了大量的行政及司法资源。一、二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驳回上诉,并无不当。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
以案结事了促政通人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  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2017年7月1日该法第二次修正施行。十年来,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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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十一期答疑实录(2025年1月24日)
202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5年第一期“行政审判讲堂”(总第十一期),在答疑环节,针对通过法答网提出的四个疑难复杂问题,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委派,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审判长进行了现场答疑。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十期答疑实录(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行政审判讲堂”第十期,在答疑环节,针对通过法答网提出的四个疑难复杂问题,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委派,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审判长进行了现场答疑。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一期答疑实录(2024年3月27日)
2024年3月27日,“行政审判讲堂”第一期的答疑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副庭长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