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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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全面审查原则通常适用于诉讼标的为行政行为的单一案件中
行政诉讼中的全面审查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行政程序、职责权限等各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受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拘束。全面审查原则通常适用于诉讼标的为行政行为的单一案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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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之转移
作者:朱文中。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来源:人民法院报。 -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36号)
2021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
信访复核意见作出新的安排,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黑河市政府作出的黑市政信复核决字(2011)第12号《关于某A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书》,撤销了嫩江县政府作出的《关于某A同志信访事项的复查决定》,要求嫩江县政府负责协调,将调整后的补偿款交给移民接收地。黑河市政府的信访复核意见,是对某A申诉事项作出的新的处理,对某A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新的安排,已经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新的实际影响,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孔祥俊)
本文拟结合起草过程,就《证据规定》的指导思想、逻辑结构和主要内容作一粗线条的介绍,有些观点纯属一孔之见,仅供理解和适用该规定时参考。 -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本院之前公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
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内容和方式
在质证内容上,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