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卡"概不退款"合理吗,消费者如何起诉维权?
编者按:
瑜伽服务协议中 "概不退款 "属无效格式条款,消费者因身体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约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未消费款项,法院通常综合运营成本判退七成左右。办瑜伽卡遇变故,能退费吗?
购买瑜伽课后
因工作调动、身体疾病
申请退费
商家以合同约定“概不退款”拒绝
仅提供延期、转卡方案
这合适吗?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杜某购买了在深圳A公司的瑜伽课程合计37节,并签订了瑜伽服务协议。双方约定课程有效期至 2024年12 月31日,课程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可协商延期一次;课程售出后不予退课、退费。同年12月27日,经双方协商一致,A公司同意将课程延期至2025年6月底。
2025 年 2 月,杜某被诊断为脂肪肝、转氨酶升高,需长期服药静养,加上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杜某不再于深圳定居,此后再未到店上课。同年6月初,杜某身体状况未发生好转,遂向A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不再留深,且身体问题无法上课,申请退还剩余未消费课时的费用。
经核算,杜某自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期间仅上课9节,尚有28节课程未使用。A公司依据协议条款拒绝退费,仅提供课程再次延期、转让给亲友同事两种处理方案。
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合同,A公司退还尚未履行的课程全部费用。A公司未答辩。
法院审理
本案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鉴于在双方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计杜某身体状况的变化以及杜某不再定居深圳的客观情况,在目前情形下继续履行合同已不再现实,故对于杜某要求解除协议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概不退款”格式条款效力问题,案涉瑜伽服务协议由A公司预先拟定、重复适用于全部消费者,属于格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商家应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留意退费限制类重大利害条款,并充分释明法律后果,A公司未举证签约时已对该限制条款完成加粗标红、单独口头告知等提示说明义务,杜某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无需受其约束。更为关键的是,即使商家对该条款进行了加粗、口头告知等提示操作,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该条款单方面限制消费者解除合同、主张返还预付款的法定权利,变相免除商家经营风险、加重消费者责任,该格式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A公司以此约定拒绝退费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消费者单方解约后退费金额如何认定的问题,案涉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系杜某自身身体疾病原因所致,A公司并无违约情形。瑜伽授课需要提前预留教室、安排授课教练,存在固定运营成本。结合公平原则,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成本,法院酌情判定A公司返还杜某未消费课时总价款的70%。
综上,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瑜伽服务协议,A公司向杜某退还未消费课时总价款的70%。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预付式消费广泛应用于瑜伽健身、美容培训等服务行业,本质是消费者预先支付款项、商家后续分期提供服务的双务合同关系。对经营者而言,提前预收资金能够稳定客源、回笼经营现金流,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对消费者来说,预付充值通常可享受折扣优惠、简化多次消费结算流程,具备一定便捷性。这种消费模式本是互利共赢的商业选择,但实践中不少商家预先拟定格式合同,设置“概不退款”等排他条款。此类限制消费者法定解除权的霸王条款依法归于无效。工作变动、身体患病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常规商业风险的重大情势变更,继续履行合同对消费者明显不公,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及预付式消费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解除服务合同、返还剩余未消费款项。
鹏法君在此提醒,预付式消费涉及双方权益,务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对经营者而言,必须坚决杜绝利用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的不公平条款,主动与遇特殊困难需退费的消费者协商处理,硬性拒退将承担败诉风险。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办卡缴费切忌“冲动盲从”。签约前,应逐字审阅合同,重点关注退费、转卡、违约责任等限制性条款。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约时,要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务必将合同、转账记录、沟通截图以及因身体原因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妥善保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供稿:罗湖区法院 深圳中院
作者:陈柯名、丘一茜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整理合同和付款凭证
把当初签的瑜伽服务协议、会员须知、收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付款截图全部找出来,按时间顺序排好。如果是电子合同,要截屏保存完整页面,包括签署时间和双方信息,防止商家后台篡改或删除。
统计实际消费和剩余课时
对照上课签到表、预约记录或系统打卡记录,自己列个清单:总共买了多少节课、已经上了多少节、还剩多少节、每节课单价是多少、剩余总金额是多少。如果商家系统里能查到,最好录屏或截屏保存,避免对方事后不认账。
固定协商过程的证据
从第一次提出退费开始,所有的微信聊天、短信、邮件都要保留,不要删除。如果是电话沟通,下次再打时提前录音,明确说出对方身份、你的诉求和对方答复。这些记录能证明你积极协商过,商家拒绝退费的态度,对后续起诉很重要。
收集身体或工作变动的证明材料
如果是因为身体原因,去医院开诊断证明书、病历本、检查化验单,让医生写明建议休息或避免剧烈运动。如果是工作调动,保留公司的调动通知、离职证明、新单位录用通知或社保转移记录,证明你确实无法继续在本地消费。
计算诉求金额并写起诉状
剩余课时总金额就是你主张退还的基数,参考类似判例可以主张七成到九成,具体写进诉讼请求。起诉状里写清楚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重点强调"概不退款"条款无效、情势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附上证据清单。
选择管辖法院并提交立案
一般是向瑜伽馆实际经营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现在很多法院支持网上立案,通过移动微法院或诉讼服务网提交材料,不用反复跑法院。立案通过后按通知缴纳诉讼费,等开庭通知,开庭时带上所有证据原件。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瑜伽馆说合同写了概不退款,真的就不能退了吗?
答:不是。这种条款是商家预先拟好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如果没加粗标红或口头提醒让你注意,你可以主张它不算合同内容。就算商家做了提示,这种条款单方面剥夺你解除合同和要回预付款的权利,免除商家责任、加重你的负担,按照民法典规定也是无效的,法院不会支持商家拿这个当挡箭牌。
问题2:身体出问题没法上课,瑜伽馆只给延期不给退钱合理吗?
答:不合理。如果你确实因病需要长期静养,这属于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法预料的情况,继续上课对你明显不公平,这叫做情势变更。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不是只能接受延期。延期只是商家单方面给的方案,你可以拒绝,直接走法律途径要回没上的课时费。
问题3:工作调动离开本地,瑜伽卡没用完能全额退款吗?
答:不一定全额退。法院会看合同没法继续履行是谁的责任。如果是你自己身体或工作原因,商家本身没违约,瑜伽馆提前租教室、请教练确实有固定成本,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酌情扣一部分运营成本,通常判退剩余课时费的七成左右,不是百分百全退。
问题4:起诉瑜伽馆退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要准备这几类:一是合同或协议原件,证明你们之间的服务关系;二是付款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收据、发票,证明你交了多少钱;三是上课记录或签到表,证明你上了多少节还剩多少节;四是跟商家协商退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你提出过退费要求对方拒绝了;五是如果是身体原因,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
问题5:商家拒不退费,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办法吗?
答:可以先试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打12315,由他们介入调解。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家使用霸王条款。如果调解不成,再走法院起诉。起诉时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考虑走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快、费用低。判决生效后商家还不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6:怎么判断自己手里的合同是不是霸王条款?
答:重点看这几处:一是有没有"概不退款""一经售出不得退卡"这类字眼;二是转卡、延期是不是设置很高门槛或手续费;三是违约责任是不是只约束你不约束商家;四是商家有没有用很小的字、很隐蔽的位置写限制你权利的条款。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基本就是霸王条款,可以主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