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收补偿决定不合理,该如何起诉维权?
编者按:
征收补偿决定依据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收到后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核和专家鉴定,否则诉讼中法院可能认定其放弃异议权利,导致补偿决定被维持。余某诉某县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案
【裁判要旨】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评估时,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基本案情】
2018年,省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将案涉余某房屋所在土地征为国有。2023年,某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公告,后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确定了评估机构,同时向余某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表。余某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后,评估公司进行了复评。因对复评结果仍有异议,余某未在评估报告上签字,亦未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某县政府因未能与余某达成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于2024年依据评估报告作出案涉征收补偿决定。余某不服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来源于2026年8月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收到评估报告后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评估报告送达后,别拖,第一时间仔细看内容。觉得价格低了、漏评了、评估方法不对,马上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10天)向评估公司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定要书面,口头说的不算数。申请书要写清楚:哪个房屋、哪份评估报告、哪里不合理、要求重新评估什么。自己留一份复印件,邮寄的要用EMS并保存好邮寄凭证。
复核不满意就申请专家鉴定
复核结果下来了还是觉得不合理,别放弃,下一步是向当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个程序同样有期限要求,一般在收到复核结果后10天内提出。别嫌麻烦,这是法律给的专业纠错通道,不走这一步,后面打官司会很被动。
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
从征收启动那天起,所有书面材料都要留好:征地公告、征收决定、评估报告、复核申请书、任何通知文件。和征收方沟通时尽量录音录像,保存好聊天记录。房屋现状拍照录像,室内外、装修、附属物都拍清楚。这些证据是后续谈判和诉讼的基础。
考虑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
征地拆迁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和普通民事案件不一样,法律程序更复杂。如果补偿差距大或者程序明显有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做征收维权的律师。专业律师能帮你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评估时点对不对,找出程序违法的地方作为突破口。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手准备
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或者复议机关不作为,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一般是知道补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时把前面收集的所有证据整理成清单一并提交。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吗?
答:可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并非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法院仍然要对评估机构的资质、选定程序、评估时点和方法等进行全面审查。
问题2:评估报告不合理该怎么办?
答: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专业救济途径,错过期限可能被视为放弃权利。
问题3:没申请评估鉴定就打官司能赢吗?
答:如果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既没有申请复核,也没有申请专家鉴定,直到诉讼中才提出评估报告不合理的意见,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形被视为怠于行使救济权利,评估报告可以作为补偿决定的依据。
问题4:征收方单方指定评估机构合法吗?
答:不合法。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果征收方直接单方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存在程序瑕疵,被征收人有权依法提出异议。
问题5:集体土地上房屋能按国有土地标准补偿吗?
答:可以参照执行。如果征收集体土地时房屋所在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需扣除已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问题6: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被征收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补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