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交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损失证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减免租金抗辩理由
被告某成公司辩称因全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而关门停业,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应酌情减免6个月租金,但未提交其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故本院对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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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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