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实务

首页 > 典型案例 > 民诉实务 >

中介欠租跑路房东收房,实际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获支持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5-12-27 18:41:18   查看:
编者按:本案为典型中介委托租房违约纠纷,核心争议是中介违约致承租人被腾退的责任承担。承租人已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中介未向出租人交租的违约行为与承租人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中介担责,为类案处理提供裁判指引。

中介机构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时,实际承租人有权向中介机构主张违约责任

  基本案情

  某中介机构与房屋所有权人李某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某中介机构代为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后谢某和某中介机构签订《租赁合同》,由谢某承租房屋并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履约过程中,某中介机构未按时向李某支付租金,李某要求谢某提前搬离房屋,期间谢某一直无法与某中介机构取得联系。谢某腾房后诉至法院,要求某中介机构退还押金并支付违约金。因剩余租赁期限较短,故谢某放弃对剩余租金的主张。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已向某中介机构支付了全部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金,某中介机构未向李某支付房租导致谢某被腾退的行为构成违约,谢某有权要求某中介机构退还押金并支付违约金,故判决支持谢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介机构不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房租,导致实际承租人被腾退,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情形,实际承租人有权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来源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典型案例)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实务专题

————千锤百炼、深耕厚积————

深圳律师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2021 sz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3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