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实务

首页 > 典型案例 > 民诉实务 >

装修改造踩雷区,出租屋变群租房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5-11-30 21:28:18   查看:
编者按:租房子千万别乱改造!有租客把三室两厅私自隔成五间房,结果被房东告上法院。虽然合同写着要赔5万,最后法院只判了5000。这事提醒我们:租房装修一定要先征得房东同意,不然可能面临高额赔偿。作为房东也要定期查看房屋情况,避免长时间不管不问。双方都要按合同办事,才能住得安心。

装修改造踩雷区,出租屋变群租房
陈某诉焦某某改变房屋结构纠纷案

  基本案情

  陈某将其位于经开区的房屋出租给焦某某居住使用,约定租期十年,月租金1000元,一年一付,保证金1000元;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违约,赔偿违约金5万元。该房屋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结构,承租后不久,焦某某为了供其员工居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餐厅和过道之间、客厅与过道之间建造了两堵隔墙,变为五室、一厨、一卫结构。陈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房协议并赔偿违约金。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按照约定,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焦某某用隔墙将原有的三室两厅结构变成了五室结构,违反了协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解除租房协议的同时,考虑陈某自身也存在长期疏于管理的情况,最终酌定焦某某赔偿违约金5000元。

  典型意义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人存在明显违约情形。国务院今年颁布并于9月15日正式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其他结构”。因此,即使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未有相应约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擅自隔断,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也会因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撰稿单位:滨湖法院(来源于无锡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实务专题

————千锤百炼、深耕厚积————

深圳律师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2021 sz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3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