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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签下共聚合21条信息――
当事人
越级向上级部门举报违法行为要求查处,实质是一种信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当事人
越级向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求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查处,实质是一种信访行为,上级部门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对明显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事项交由下级政府或职能部门处理的,属于对信访事项的交办行为,对举报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当事人
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应承担不利后果但可在搜集到证据后对系争款另行主张
在作出判决前,
当事人
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
当事人
承担不利的后果。故被告的辩解本院无法采信,但被告可在搜集到证据后对系争款另行主张。
当事人
对已付款项的冲抵顺序没有约定,应认定先冲抵其所欠本金再冲抵违约金
本院认为鉴于双方
当事人
对已付款项的冲抵顺序没有约定,根据本案欠款的性质(股权转让款),在中建伟业公司所付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及违约金的情况下,应认定先冲抵其所欠本金,再冲抵违约金,故截止2012年6月12日,中建伟业公司还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欠款金额为82058505元,并应向某A、某B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只有一名执法人员对
当事人
进行询问,采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上诉人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对被上诉人某A和证人陈某某调查询问时仅有一名人民警察执法,并且在《询问笔录》上代签其他未在场执法人民警察的名字,上诉人的执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上诉人的违法执法行为,导致因违法采集的证据不能使用,从而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据不足。
当事人
证据不足以证明全部事实主张 ,法院对其足以证明部分诉求予以支持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
当事人
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
当事人
无需举证证明。因此,马某对该13万元无需举证证明,牛某对此依法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马某对其主张另外10万元的部分,未完成举证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情况下,
当事人
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作为被告
在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况下,
当事人
既可以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也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要求复议机关受理其复议申请。不管
当事人
选择何种救济途径,都不涉及另一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问题。应当指出的是,两种救济不能同时进行,只能择一而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
当事人
申请再审指南(2021)
行政执法程序终结后
当事人
卷宗阅览权,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保障
为了避免卷宗阅览权行使受阻、保障相对人知情权,在行政处罚程序终结后处罚所涉相对人仍可以依据《条例》的规定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查阅卷宗中记载的相关信息。
起诉权是法定的权利,
当事人
约定排除无效
起诉权是法定的权利,除非法律规定,
当事人
不得自行约定排除或者限制。合同一方
当事人
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系其依法行使民事权利的表现,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其提出了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该案件又系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辖范围。故该
当事人
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予以受理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当事人
有义务说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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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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