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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签下共聚合21条信息――
当事人
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法院未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违反法定程序
在鉴定人未出庭作证的情况下,
当事人
作为非专业人士难以对鉴定意见进行充分质证,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剥夺了
当事人
的辩论权。本案中,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异议回复意见未组织双方
当事人
质证,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但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实质上亦是剥夺了
当事人
的辩论权。
当事人
避开基础法律关系直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可否得到法院支持?
法官提醒,基于特定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
当事人
应当围绕基础法律关系展开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如为举证和诉讼便利,而避开较为复杂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以不当得利或民间借贷为案由进行诉讼,以达到规避举证责任的目的,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此不仅增加
当事人
的诉讼成本,亦构成对司法资源的滥用,应当予以杜绝。
当事人
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件被告是否适格,需经法院实体审理确定,
当事人
不能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即
当事人
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不是管辖权异议。故上诉人以原审法院列其为本案被告错误,法院应当驳回被上诉人对其起诉的理由,本案不予审查。
律师为
当事人
传递信笺,被判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A在刑事诉讼中,明知
当事人
请托传递的信笺具有指使、请托他人作虚假证言的内容仍利用辩护人的身份故意为之,妨害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
当事人
诉权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54号)
当事人
如何举证证明已合法占有争议房屋?
某A提交的2018年9月7日东盛苑2号楼1单元202室入住通知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水费单、电费单、物业费收据等材料,但未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缴纳银行转账记录及缴费凭证原件,不符合证据规定,不足以证明其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案涉房屋。
不具有合同解除权的
当事人
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方
当事人
未继续履行合同行为不视为为同意解除
不具有合同解除权的
当事人
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方
当事人
未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其作出同意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关于为跨境诉讼
当事人
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
可以用何种有效方式,证明
当事人
知晓内容?
本院认为,根据某A认可的考试题,可以认定某A应知晓《员工手册》中关于拒绝签收公司送达的各类文书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某A虽否定《员工手册》的真实性,但并未提供反证,故本院对《员工手册》的真实性予以认定。
当事人
如何排查争点?法官这样建议
争点犹如一条“主线”,发端于原告的起诉,终结于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其中,争点整理是整个庭审的核心环节。完备、明确的争点有利于明确庭审方向,能够有效引导诉辩双方把焦点问题说清、说实、说透。对于法官而言,争点整理是一项基本技能,而
当事人
是推动诉讼进行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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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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