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实务

小孩到游乐场玩旋转木马摔伤索赔,经营商家用免责须知抗辩该咋办?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     查看:

编者按:

游乐场张贴的《入场须知》约定“安全监护由家长全权负责,商家无管护义务”,法院认定该格式免责条款无效,经营者不能以此免除安全保障义务。6岁幼童在手动旋转木马上摔伤致十级伤残,法院判决游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监护人因看护疏忽自负30%。

小孩到游乐场玩旋转木马摔伤索赔,经营商家用免责须知抗辩该咋办?

一纸须知岂能免责——孩童游乐场摔伤,责任如何划分

  暑假期间,儿童游乐场所迎来众多小游客,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游乐场张贴的《入场须知》约定“安全监护由家长全权负责,商家无管护义务”,是否就能免除经营者的全部责任?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游乐场受伤引发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安全保障义务的约定无效,判决游乐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024年6月10日,6岁幼童周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某游乐场游玩,在手动旋转木马设施上玩耍时,因设备旋转产生的离心力意外跌落受伤。事发时,监护人坐在设施旁使用手机,未近距离看护,游乐场内亦无工作人员现场巡逻管理。受伤后,周某住院治疗7天,伤情经两次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周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游乐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中,被告游乐公司拿出张贴于园区的《入场须知》,以须知约定“安全监护全部由家长负责、商家无管护义务”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责任划分,即被告作为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原告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应高于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被告作为专业的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其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极弱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应高于普通公共场所,应采取更为周密、谨慎的防护措施。

  本案中的“手动旋转木马”,虽非大型电动设备,但在多名儿童共同推动下,仍可产生一定的旋转速度和离心力,对于平衡能力尚在发育中的幼儿而言,存在明显的摔落风险。被告对此种固有风险应有清醒的认知和专业的预见,但在本案中被告未尽到充分、有效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虽在入口处张贴了《入场须知》,但此种一般性、格式化的提示,不足以应对场内具体设施可能产生的特定风险。对于旋转木马这一具体项目,被告未在其旁设置醒目的安全游玩规则说明及防护垫,也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场内进行巡视和即时管理。被告以已张贴须知为由,将全部安全责任转嫁给家长监护,是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规避,该免责格式条款应属无效。被告在风险源(旋转木马)旁缺乏即时管理和有效防护,未能建立起与风险相匹配的立体、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这是本次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在公共场所,监护人的责任在于对被监护人进行密切的监督和保护,防止其遭受侵害或侵害他人。本案中,原告年仅6岁,其监护人在带其进入游乐场后,应保持高度警觉,对场内动态尤其是对原告本人的行为进行密切关注。从监控视频可见,在事发时段,监护人坐在离旋转木马较远处使用手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原告在木马上可能出现的危险姿势,直至旁人告知才知晓孩子受伤。这表明监护人在即时、有效的看护上存在疏忽,未能完全尽到保护被监护人免受损害的职责。因此,原告监护人的监护失职,是本次损害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经核算,伤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合理损失合计135496.09元。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影响力,酌定由游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赔付94847.26元(135496.09元×70%);剩余30%的经济损失由孩子监护人自行承担。

  本案宣判后,被告游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暑假期间,儿童游玩活动增多,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包括静态的警示告知,更要求与危险程度相适应的动态管理和控制措施。游乐场所经营者不能以单方告示推卸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而应立足游乐项目实际风险,完善硬件防护与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广大家长带孩子外出游玩时,应摒弃“放任式看管”,杜绝因玩手机而分心疏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从经营者与家长两端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防线。

  作者:仇淼 石增辉   来源: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不少家长以为买完游乐场门票,孩子的安全就全权交由场馆负责,监护责任就此卸下,这个认知其实存在很大误区。游玩期间如果低头看手机,放任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一旦发生意外,自身很可能被判定存在监护过错,最终能拿到的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减少。而对于游乐场经营一方,单纯张贴免责告示并不能免除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司法实践中,儿童游乐场所负有高于一般公共场所的安保责任,经营者必须配套与游玩风险相适配的防护设施以及现场看管措施。就像本案当中的旋转木马,即便不属于大型游乐设备,经营者也应当预见到多名孩童同时乘坐,受离心力影响存在坠落摔伤的隐患。如果意外已经发生,家长不必被商家出示的免责声明劝退,及时固定事故现场、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游乐场经营者更应当转变思路,不要寄希望于一纸免责条款规避风险,优先完善安全防护硬件、加强场内巡查管理。一旦安全事故实际发生,最终所要承担的赔偿成本往往远高于前期安全投入。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

孩子受伤后别光顾着送医院,同行的人要马上拍照录像——拍下事发设施的全貌、周围有没有防护垫、现场有没有安全警示牌、工作人员在不在场。找找有没有目击的其他家长,留个联系方式以后好作证。这些证据后面打官司都用得上。

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

从急诊到出院,所有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一张别扔。伤情稳定后尽快去做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有没有构成伤残、几级伤残,直接决定赔偿金额的多少。鉴定要选有资质的机构,别随便找个地方做。

别被商家的免责告示吓住

商家拿出《入场须知》《安全责任告知书》说“家长全责、商家免责”,别慌。法律上这种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不能免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协商的时候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法院判例已经明确了,这种免责条款站不住脚。

算清楚损失再提赔偿要求

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都算进去。参考类似案例的赔偿金额,心里有个底。别狮子大开口,也别被对方压价。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谈不拢,直接去法院起诉。案由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别拖。起诉时把前面收集的证据全部提交,包括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申请法院调取)、病历、鉴定报告、费用票据。

关注商家有没有买保险

游乐场一般都会买公众责任险。起诉的时候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其在保险范围内直接赔偿。这样能提高实际拿到赔偿款的概率。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游乐场贴的《入场须知》说“家长全权负责,商家无管护义务”,这能免责吗?

答:不能。司法实践中已有明确裁判标准,游乐场这类单方格式条款,刻意不合理免除自身法定安全保障责任,依法属于无效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店堂告示、入场须知、公示标语等形式,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因此,游乐场无法仅凭一纸免责须知,彻底推脱自身的安全责任。

问题2:儿童游乐场的安全保障义务跟普通场所有什么不一样?

答:标准更高。儿童游乐场面向自我保护能力极差的未成年群体,尤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儿童,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标准远高于普通公共场所。经营者不能仅靠张贴安全提示敷衍履职,必须结合各类游乐项目的风险特性,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规则、配齐完善的防护设施,同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值守、实时巡视管控,主动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问题3:孩子在游乐场受伤了,家长要担责吗?

答:要看家长是否充分尽到监护职责。法院会全面核查家长是否全程紧盯孩子、保持安全警觉、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如果家长在旁分心玩手机、放任孩子脱离视线、疏于看管,就会被认定存在监护疏忽,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结合司法判例,家长担责比例大多在20%-30%,双方过错均等的情况下,家长需承担50%责任。

问题4:游乐场摔伤能赔哪些钱?

答: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若伤情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情节严重的可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此类纠纷中十级伤残最为常见,对应的残疾赔偿金是核心赔偿项目。所有赔偿均以实际诊疗票据、消费凭证、伤残鉴定报告为核算依据,妥善留存全部凭证是索赔关键。

问题5:游乐场摔伤责任一般怎么划分?

答:法院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结合各地司法判例,游乐场未尽到完整安全保障义务的,通常承担50%-80%的主要责任;家长存在监护疏忽的,一般承担20%-50%的次要责任。最终责任划分,会根据游乐场设施防护、现场管控、安全提示的履职情况,以及家长监护疏漏的轻重程度综合判定。

问题6:游乐场说买了保险让我找保险公司赔,这合理吗?

答:不合理。保险理赔无法替代经营者的法定赔偿责任。游乐场购置的公众责任险,仅属于经营者的风险转移方式,不能作为免责理由。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若保险理赔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所有差额部分均由游乐场自行补足,家长有权直接向游乐场主张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