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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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没有要求行政机关针对被投诉事项采取某项具体举措或加重某项具体决定的请求权
本案处罚是市交委对朱某作出,该行为产生实体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是朱某而非某A。即使市交委对朱某的惩治会给某A带来心理上的抚慰,这种“抚慰”明显是行政行为的辐射作用,并不因此构成某A的主观公权利。复议机关以某A与《处罚决定书》不具有利害关系为由,不予受理某A提出的复议申请,并无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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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一期答疑实录(2024年3月27日)
2024年3月27日,“行政审判讲堂”第一期的答疑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副庭长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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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司规〔2024〕1号)
2024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司规〔2024〕1号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 -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司规〔2024〕1号)
2024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司规〔2024〕1号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 -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司规〔2024〕1号)
2024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司规〔2024〕1号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法办〔2024〕63号)
2024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法办〔2024〕63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