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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执行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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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15 19:54:12   查看:
编者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指导海沧区人民法院试点探索要素式财产线索提供表与财产申报表,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要素内容后,在全市法院推广运用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财产线索提供表》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以实现申请执行人最大化提供财产线索,债务人最大化申报财产情况。

精准“执”达→厦门法院执行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上线啦

  厦门法院推出

  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  

  “我不知道被执行人有哪些财产,怎么提供财产线索?”

  “我没有法律知识,不懂得怎么申报财产

  需要申报哪些财产?

  我只能申报我现在能想到的财产”

  这是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日常困惑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将要素式示范文本从11类扩展至67类,涵盖民事、商事、知识产权九大领域,包括执行申请书、参与分配申请书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指导海沧区人民法院试点探索要素式财产线索提供表与财产申报表,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要素内容后,在全市法院推广运用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财产线索提供表》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以实现申请执行人最大化提供财产线索,债务人最大化申报财产情况。

厦门法院执行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上线啦
厦门法院执行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上线啦

  精准度破局

  要素式选项直面执行新形势

  执行案件从来不是执行法官的单打独斗,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充分提供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才能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执行案件精准、高效执结。

  “您了解到被执行人已变更实际经营地址,那就在这个选项上打勾,立案后,您的承办法官会根据线索进行现场调查。”海沧法院的执行服务中心内,工作人员指导几位拿着劳动仲裁裁决书前来申请执行的工人填写《财产线索提供表》。表格上的财产类型简洁明了,原本需工作人员逐项询问耗时10分钟的制作流程,如今在简单的问答指引下仅需2分钟即填写完成。

  精准的要素式选项是“财产调查两表”的突出特色,在探索过程中,法官系统解构执行办案经验,针对不同当事人主体设置精准的财产填报项目。

  “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中,我们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填写配偶名下不动产及特殊动产、其本人使用的微信号与绑定手机号情况,这使得我们在案件一开始就掌握了主动权”,执行法官表示。要素式文书同时倒逼执行行为标准化,让每一份文书都成为规范执行的“导航图”。

  便利度升级

  表格化设计降低司法门槛

  厦门法院这一创新机制是对“如我在执”的生动实践,通过将执行线索提供从“问答题”转变为“选择题”,以更为朴素、贴近当事人需求的文书界面,指引当事人全面陈述其掌握的财产线索,即使是完全没有专业知识的当事人也可快速填写。

  “以前对着白纸发懵,现在按表格填空就行!”一位刚办完手续的当事人感慨道。曾经,一句空泛的“您掌握被执行人哪些财产线索?”让许多申请执行人一脸茫然。提供的财产线索不明、不全、不具备可执行性……这些“拦路虎”阻挡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也筑起了当事人与执行法官沟通的高墙。

  “填空式指引让群众看得懂、填得来,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无需依赖专业人员。”一位法律工作者如此评价“财产调查两表”的便民价值。

  威慑度增强

  穿透式调查回应群众新期待

  “我已经申报财产了,为什么还要拘留我?”

  一名被执行人一脸无辜的向执行法官求情。

  “你没有如实填写实际使用的微信账号,还通过你儿子名下的微信收取款项。”

  这份司法威慑源于厦门法院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中增设新的申报项目的强制填报要求——除传统财产外的微信账号、支付宝绑定手机号、债权、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珠宝首饰、奢侈品、知识产权以及等均被纳入申报范围,大幅提升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的穿透力和执行威慑力。

  要素式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填报的财产信息,在被执行人不配合的场景,拒绝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情形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或调查拒执犯罪线索提供了关键依据和有力支撑。

  “要素式的示范文本是对司法人员的工作习惯提出了新要求。”一位执行法官深有体会,“从等待当事人提交合格材料到主动引导当事人规范填写,为此换来的是群众的方便与司法的高效。”

  随着厦门中院在全市推广要素式“财产调查两表”,当事人自主提供司法文书从“自由写作”转向“结构化表达”,公平正义多了份可触及的精度、可感知的温度。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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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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