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领取决定书,未证明依法送达属程序轻微违法
编者按:
治安案件追究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超期报警可能被终止调查;终止决定送达违法的,法院可确认违法但不撤销,继续侦查等诉请难获支持。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领取决定书,未证明依法送达属程序轻微违法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5日,杜某某在某镇养殖小区房屋强拆现场被工作人员阻拦、推搡,腿部受伤。2022年3月26日,杜某某拨打110报警。某派出所当日受案,制作询问笔录,并开展调查。2022年3月31日,某派出所以杜某某被殴打一案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为由,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电话告知杜某某并通知其领取决定书,杜某某未领取。2024年9月3日,杜某某在其他案件审理中申请获取该决定书。2025年2月11日,杜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并要求某派出所对“杜某某被殴打案”继续侦查。法院认为,杜某某2022年3月26日报警所涉行为发生于2021年8月25日,已超过治安管理案件六个月追究时效,且无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某派出所履行受理、调查、报批程序后终止调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某派出所仅电话告知并通知领取决定书,未能证明依法送达,属程序轻微违法,对杜某某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判决确认《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违法,但不撤销,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某派出所以超过追究时效为由终止调查是否合法,以及未依法送达《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应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为发生至报警已超过六个月,且不存在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公安机关经调查、报批后终止调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终止调查决定送达不符合法定程序,但属于程序轻微违法,未对当事人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质损害、对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
律师说法
遇到人身伤害报警,先固定行为发生时间、报警时间、就医记录和伤情鉴定材料,报警后索取受案回执,关注治安案件六个月追究时效。收到终止调查决定书,要保留送达凭证,电话通知领取不等于法定送达,未依法送达可以在起诉时提出程序违法。诉讼请求要区分撤销与确认违法,程序轻微违法且不影响实体结果的,法院可能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要求继续侦查的请求通常难以获得行政诉讼支持。对决定不服,及时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围绕时效起算、连续状态、伤情程度和送达程序举证,避免只强调受伤结果而忽略程序期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情形的,经批准,终止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处理期限轻微违法、通知送达等程序轻微违法,且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程序轻微违法”。
案例索引
本文案例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5)京0116行初11号行政判决书。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被打报警超过六个月还能追究吗?
答:治安案件一般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不再处罚,超过六个月且没有连续、继续状态的,派出所可能终止调查,民事赔偿可以另行主张。
问题2:派出所终止调查合法吗?
答:要看行为发生到报警是否超过六个月,有没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终止调查还要经负责人批准,事实和程序都合法才站得住。
问题3:终止调查决定书没送达怎么办?
答:电话通知领取不等于法定送达,可以要求出示送达回证、邮寄凭证或者公告材料,起诉时把未依法送达作为程序违法理由。
问题4:行政程序轻微违法能撤销吗?
答:程序轻微违法且不影响陈述申辩等重要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法院通常确认违法但不撤销,是否撤销要看有没有影响实体结果。
问题5:对终止调查不服怎么起诉?
答: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准备好报警记录、受案回执、决定书、送达材料和伤情证据。
问题6:伤情鉴定申请被拒怎么办?
答:书面提出鉴定申请并保留提交凭证,要求说明理由,必要时在复议或者诉讼中提出,伤情轻重还影响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分。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时报警固定时间
人身伤害发生后尽快拨打110,记录报警时间、警情编号和接警单位,保存通话记录和短信。
就医保存伤情
到正规医院就诊,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影像资料和费用票据,伤情变化及时复诊。
书面申请鉴定
向办案单位提交伤情鉴定申请,留存书面材料或者邮寄凭证,要求告知是否受理及理由。
收集现场证据
保存现场照片视频、监控位置、证人联系方式、冲突过程的录音录像,及时申请调取监控。
索取受案回执
报警后要求出具受案回执或者受案登记表,记录办案民警和联系方式,跟进调查进展。
关注追究时效
记清违法行为发生日、报警日和连续继续状态,超过六个月要及时说明理由并保留证据。
审查决定送达
收到终止调查决定书要看文号、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送达方式,电话通知领取的保存通话录音和通知记录。
及时复议诉讼
对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可写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并提交证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