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本标签下共聚合25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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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是否公开?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中即使存在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也应当依照《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作区分处理,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而不是全案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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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对于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不服的,以设立该事业单位地方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据此,当事人对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作出而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以该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并无不当。 -
能确定信息公开义务主体,行政机关应予以充分告知
行政机关虽未制作或保存相关政府信息信息,但其应当能够确定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情况下,应对此予以充分告知,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对相关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未进行充分告知,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