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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签下共聚合10条信息――
刑事案件
被害人该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有什么起诉条件?什么时候起诉合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关于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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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24〕22号)
2024年9月10日,公安部印发公通字〔2024〕22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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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
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
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年6月2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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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2〕49号)
202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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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
虽与
刑事案件
相关但不需以其结果为依据,故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事由不能成立
鉴于刘晓东、黄朗煌均非本案当事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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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审理的是刘晓东、黄朗煌的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问题,而本案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是某A与某B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借款关系的问题,且并非必须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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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二案尽管相关事实存在一定的牵连,但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某A申请本案中止审理的事由不能成立。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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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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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律师什么时候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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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规定(2020年7月20日修正)
根据2020年7月20日公安部令第15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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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
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
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2020年9月17日)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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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0号)
2020年9月12日,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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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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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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