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观点看法

-
处罚决定公开的适用路径
笔者认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是准确理解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明确对个人信息、企业信息保护的界限。 -
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功能与界限(孔祥稳)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不适用“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仅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处罚决定才应当公开;“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可理解为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 -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及其限度
作者: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源:《中国司法》2021年第8期、博雅公法、鲁法行谈 转自:山东高法 -
行政机关应对政府信息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 -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的解释与适用
作者简介:梁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2期,转自“政治与法律编辑部”公号。注释已略,引用请以原文为准。 -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是否公开?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中即使存在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也应当依照《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作区分处理,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而不是全案不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中行政执法案卷范围的界定
由于实践中卷宗阅览权保护力度薄弱,当事人通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去获取行政执法信息,从而引发了行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