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首页 > 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22号)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4-09-13 14:34:46   查看:
编者按:2021年9月23日,财政部印发财会〔2021〕22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1〕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及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事务所)。

  事务所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 2011〕17号)及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事务所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调整和主要账务处理

  事务所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当对有关会计科目作如下调整:

  (一)资产类会计科目。

  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增设“代客户垫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在从事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代客户支付的过户垫付款项。事务所在垫付上述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代客户垫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事务所向客户收回上述款项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负债类会计科目。 

  1.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增设“办案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在从事公益法律服务之外的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尚未支付的款项。事务所在确认上述款项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办案款”科目;事务所在偿付上述款项时,借记“应付账款 ——办案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增设“公益法律服务办案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在从事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尚未支付的款项。事务所在确认上述款项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公益法律服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公益法律服务办案款”科目;事务所在偿付上述款项时,借记“应付账款 ——公益法律服务办案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增设“应付合伙(或个人)律师酬金”明细科目,核算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或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个人律师(以下简称合伙(或个人)律师)为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经营管理而获得的,除利润分

  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事务所在确认合伙(或个人)律师的上述报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合伙(或个人)律师酬金”科目;事务所在实际向合伙(或个人)律师支付上述报酬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合伙(或个人)律师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业务协作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与其他专业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协作时,发生的各项应支付给业务协作方的款项(单独向其他专业单位或个人购买服务的除外)。事务所确认的收入金额不应包括与业务协作方进行业务协作而需向其支付的款项。事务所在确认业务协作款时,按应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给业务协作方的业务协作款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 ——业务协作款”科目,按应确认为收入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等;事务所在实际支付业务协作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 ——业务协作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专项监管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代客户保管的合同资金、执行回款、履约保证金等各类存放于专用账户的款项。事务所应付款 ——专项监管款”科目;事务所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代客户暂收款”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代客户暂收的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赔款等各类暂收款项。事务所在收到上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代客户暂收款”科目;事务所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增设“ 2809执业风险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事务所在提取执业风险基金时,借记“管理费用 ——执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执业风险基金”科目;事务所在依法赔偿时,借记“执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赔偿时,按照其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

  在“盈余公积”科目下增设“事业发展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事务所在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 ——提取事业发展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 ——事业发展基金”科目。

  (四)损益类会计科目。 

  1.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公益法律服务收入”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因从事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而获

  服务成本”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因从事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而发生的成本。 

  2.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增设“执业责任保险费”明细科目,核算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生的执业责任保险费。事务所在确认执业责任保险费时,借记“管理费用 ——执业责任保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三、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

  事务所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当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在“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之后增设“执业风险基金”项目,反映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该项目应根据“执业风险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利润表。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并取消该项目下的“营业税”其中项;无需列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等各项目下的所有其中项。

  (三)利润分配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对于在附注中披露的利润分配表,在“二、可供分配的利润”项目之下增设“减: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其他转出”项目。有关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 ——事业发展基金”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务所,对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 1.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下增设“其中:提取事业发展基金”项目。该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 ——事业发展基金”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四)附注。

  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所收入、分所费用、分所利润、分所资产总额和分所负债总额等信息。

  四、附则

  本规定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执行本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不再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 2001〕61号)。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实务专题

————千锤百炼、深耕厚积————

深圳律师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2021 sz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3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