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务
南山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登记告知书
1、申请人需为当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
2、请按照《诉讼材料清单指引》如实提交材料,严禁伪造、提供虚假材料。
3、立案人员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在线审查,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无需再行提交纸质材料,立案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立案;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相关情况。【因本院已启动无纸化立案,请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分类扫描成PDF并命名。[文件页面需完整,不得缺页漏页,请勿有手机反光、阴影]。】
4、诉讼服务网信息应填写准确,系统将根据系统填写的当事人信息自动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及送达地址线索书(如需修改送达地址确认书及线索书中案由等信息可另行下载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清单及说明均可在网上下载。
5、温馨提示:如申请人为境外户籍或境外公司的,需面签或提供公证授权;保全结果通知书请上传至执行依据栏内。
6、使用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障碍,可咨询020-85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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