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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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南法院行政案件典型案例目录
5月30日,湖南高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湖南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情况和8个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8月6日修正)
根据2020年8月6日公安部令第160号第三次修正。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8月6日修正)
根据2020年8月6日公安部令第160号第三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
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一行为一诉”或“一案一诉”系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原则
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是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此既通常所谓的“一行为一诉”或“一案一诉”的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原则。 -
即便民事诉讼以高度盖然性认定存在殴打行为,但在行政案件中如认定该证据存疑可不予处罚
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待证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法院即可判定待证事实存在。但是,在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只有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违法行为,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案件不以民事诉讼案件评判原则为标准,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果并不必然构成行政案件的处理前提。 -
一般行政案件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根据一般行政案件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吉阳区政府已经完成对其主张的证明责任,认定吉阳区政府于2012年11月13日组织某B等被征收人进行地上农作物清点,并根据清点作物的数量推算出涉案土地面积,更为真实可信。一、二审判决抛开证据认定规则,简单以双方主张的面积平均数认定涉案土地面积不妥,本院予以指正。 -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36号)
2021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起诉期限适用十五日
在十五日的起诉期限适用范围上,从历史和文意解释等方法来看,仍然是以十五日的特殊规定取代了关于起诉期限的一般规定,亦即经过复议的案件,在起诉期限问题上并无适用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六个月一般期限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