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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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座谈会纪要是否构成一份已经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会议纪要虽然并未自称为合同,且通常只是记录会议或磋商谈判的过程和所达成的原则性意见,但如果其内容涉及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各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当事人并无排除受其约束的意思,则具备了民事合同的要件,可以构成一份法律上认可的合同。
  • 即便双方未签订书面的法律服务合同,但可认定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方正律所与石景山城管委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法律服务合同,但方正律所为石景山城管委提供法律服务,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方正律所虽主张双方之间约定了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但未提交任何证据,石景山城管委亦不予认可,故本院对此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