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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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中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生产者和销售商未尽到安全提示注意义务,且涉案车辆存在缺陷与事故发生、受害人所受伤害存在关联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停车费由谁来付?
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范围为直接、必要损失,本质上属于侵权责任,应避免将各类衍生费用泛化为侵权责任。当事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减损义务的承担,车辆被撞后,应及时对其所有的车辆采取合理的措施止损,避免因消极处置导致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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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粤高法发〔2024〕3 号)
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粤高法发〔2024〕3 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2024年7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包括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计算,交强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商业三者险免责事由的认定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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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载同事出车祸致其死亡,家属索赔130万法院判赔90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与死者王某系同事关系,事故车辆系非营运机动车,戴某搭载王某并未向其收取费用,且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