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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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纪要是否构成一份已经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会议纪要虽然并未自称为合同,且通常只是记录会议或磋商谈判的过程和所达成的原则性意见,但如果其内容涉及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各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当事人并无排除受其约束的意思,则具备了民事合同的要件,可以构成一份法律上认可的合同。 -
会议纪要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不宜作为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政府工作纪要作为行政机关用于记载和传达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内部公文,其内容在未经法定程序外化为法律法规或规章、规范性文件前,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不宜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