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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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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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如不一致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如何确定管辖权?

    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如不一致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如何确定管辖权?
    公司设立时在登记机关所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效力,将产生公信力,善意的公众基于对登记机关就法人登记事项所作的公示而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受保护。故,一旦法人在存续期间原先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其应当依法履行变更登记的手续,否则不得对抗善意不知情的相关公众。
  •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不变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不变
    中建七局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从大名城公司处受让本案债权,但依据前述法律条款中“接收货币一方”应理解为合同的原始当事人。中建七局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债权,并非原合同接收货币一方。故本案合同履行地应为接收货币一方上海大名城公司所在地,中建七局向上海大名城公司住所地所属的原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并无不当。
  • 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件被告是否适格,需经法院实体审理确定,当事人不能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不是管辖权异议。故上诉人以原审法院列其为本案被告错误,法院应当驳回被上诉人对其起诉的理由,本案不予审查。
  • 如实体审理后发现对本案无管辖权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如实体审理后发现对本案无管辖权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原审法院如果对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实体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属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导致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原审法院则应当将本案移送至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 如若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以注册地确定管辖连结点于法有据

    如若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以注册地确定管辖连结点于法有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将法人在市场监管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所作为确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连结点的依据,于法有据。
  • 管辖约定不甚准确但可推导出,视为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

    管辖约定不甚准确但可推导出,视为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
    本案中,涉案《HTML5手机游戏合作开发协议》第十三条第13 2款约定了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上海人民法院管辖。且上述协议的合同签订地以及蝴蝶互动公司在协议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均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述约定实质上表明了当事人双方在上述协议管辖条款中明确表达了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上述地址法院所在地进行诉讼的意愿,地域管辖是明确的。
  • 约定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不明,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约定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不明,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可以向守约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纠纷发生时何方构成违约等事实的查明,属于实体审理内容,并非能够在管辖异议程序阶段确定的事实,故约定中的“守约方”并不明确,无法依据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 级别管辖的约定无效,不影响地域管辖约定

    从合同约定的角度分析,虽然《借款合同》对级别管辖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对地域管辖约定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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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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