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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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告大有水木益阳分公司未按时足额为原告某A缴纳社会保险,原告某A亦以此主张自己的相应权益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被告大有水木益阳分公司应支付原告某A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