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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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审判决计算的诉讼费金额如有异议,可向原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能申请再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故诉讼费计算问题不属于再审事由,某A如认为原审判决对计算的诉讼费金额有异议可依据上述规定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