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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本标签下共聚合4条信息――
原告的
损失
已通过行政补偿途径获得充分救济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并不必然产生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并不必然产生行政赔偿责任,只有造成实际的损害,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已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合法有效且已经实际履行。因此,当事人的房屋虽被违法强制拆除,但其在诉讼中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其他损害,其合法权益并未因违法行政行为而实际受损,其请求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违约后承担赔偿责任,相关
损失
应如何判定
长会口村委会与某A之间为滩涂租赁合同关系,长会口村委会在与某A的租赁合同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将案涉滩涂在内的海域、滩涂另行承包给万盈水产,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审判决按照鉴定结论全部支持某A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而二审判决以某A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长会口村委会给其造成的可得利益
损失
数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为由,对某A也不尽公平。
律师费属于违约造成的实际
损失
,故二审判决根据实际支出的情况
本案中,洛阳龙武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是因洛阳城建公司拒绝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行为所致,洛阳龙武公司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属于其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
损失
,故二审判决根据实际支出的情况,判令洛阳城建公司向洛阳龙武公司支付相应律师费并无不当。
未提交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
损失
证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减免租金抗辩理由
被告某成公司辩称因全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而关门停业,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应酌情减免6个月租金,但未提交其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
损失
的相关证据,故本院对该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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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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