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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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和适用法律错误是指什么?
某A对中天公司的工程价款债权一旦到期即可与案涉470万元借款债权抵销,该470万元借款债权被抵销后不再产生利息。二审法院认定案涉借款470万元与工程价款抵销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该借款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产生利息432 4万元,进而以该利息抵销中天公司尚欠某A的工程价款,存在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和适用法律错误问题。 -
适用法律必须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才能构成“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事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之规定,适用法律必须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才能构成“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事由。 -
什么情形下,裁定驳回起诉构成法律适用错误?
审理法院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裁定驳回起诉,裁判思路有基于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为当事人预留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空间的司法关怀之考虑,但这种处理方式的价值顺位应次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实质解决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价值追求。且,通过实体争议的处理,也有利于当事人尽快从争议中终局解放出来,重新进行投资和再生产,有利于其权益的更好实现和国家经济的更好发展。 -
诉请确认合同无效而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判令解除,因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构成适用法律错误
沈阳世茂公司系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提交《情况说明》;且《情况说明》亦无明确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故应当认定案涉诉讼请求并未变更,原审判决判令合同解除,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剥夺了当事人就该问题辩论的权利。综上所述,北京城建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
作出行政行为未具体引用适用的法律条文,属适用法律上的瑕疵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中,柘城县政府未在被诉的处理决定中具体引用其适用的法律条文,从形式上看属于适用法律上的瑕疵,但其在一审庭审前及庭审中均依法对其所适用的法律进行了说明,且该说明能够体现柘城县政府在适用法律上的真实意思表示,本质上不属于适用法律上的错误,一审据此得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的结论,本院不予认可。 -
行政处罚未做区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中,被告区自然资源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对原告某A违法占地建房的情形作出合理区分,没有考虑所占土地的承包人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观事实,即作出“责令30日内将违法占用的249 95平方米(0 375亩)土地退还忙畔街道青华社区忙半组”的处罚,将原先土地的承包合同关系予以终止,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