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
――本标签下共聚合7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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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及解读
本规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2月27日开始实施)
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律师助理等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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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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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19年9月24日修订)
本办法所称的实习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而依本办法规定准予实习登记,在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