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邓杰
关于炜衡
关于收费
实务动态
证据实务
典型案例
民诉实务
行政实务
仲裁实务
刑辩实务
执行实务
法律法规
跨域协作
与我联系
实际施工人
首页
>
标签
>
实际施工人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未变更诉讼请求,法院直接判令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属于不当
经大景公司申请,经一审法院审查,追加金昆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金昆公司参加诉讼后,某A对金昆公司的诉讼地位未提出异议,未变更诉讼请求,仍主张由大景公司承担支付责任,故一审法院追加金昆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无不当。在此情形下,一审判令金昆公司承担支付工程款责任,超出某A诉讼请求,违反不告不理民事诉讼原则,二审判决已依法纠正了该错误。
实际施工人
能否主张排除承包人的债权人对工程价款的执行?
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的工程款债权因另案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但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判决后得以执行,并未改变财产的权属,并不影响
实际施工人
就案涉工程款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
已经对发包人取得生效判决情况下,发包人不再对承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第三人申请执行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基础已不存在。故第三人要求冻结相应工程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 · · 查看更多 · · ·
深圳律师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2021 sz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
法脉网
提供,点击
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3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改进用户体验需使用cookie技术现向您征询意见。
同意后关闭
本站地图
关于我们
实务专题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