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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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知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限
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案涉建设工程属于违法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施工单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案涉工程至本案一审庭审时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其不能依法取得相应物权,且相关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原审判决据此认定案涉工程属于依现状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进而对南通公司就案涉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
建设工地噪音扰民被周边居民愤而起诉,法院判施工单位赔安装隔声玻璃等费用
经审理,法院认定中建三局二公司在涉案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持续性噪声侵权行为,判处赔偿在涉案施工期间一直居住或部分期间居住在福民新村的住户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6000元不等,并赔偿相应的安装隔声玻璃的费用以及部分住户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