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服务提供者认定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深度评析:AI侵权中“算法干预”与平台责任的边界
本案在责任主体认定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法院没有止步于“避风港原则”,而是穿透技术表象,认定平台通过聚类算法和协同推荐算法实质性地组织、鼓励了侵权内容的生成。这种“算法黑箱”的打开,确立了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转化为内容提供者的新标准——即视其对侵权内容的干预和控制程度而定,这对解决情感类AI的“主动干预性”带来的法律挑战提供了绝佳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