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部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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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时股东向工商登记部门承诺债务纠纷由其承担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必须是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本案中,第三人文登某中心仅在威海某公司注销时向工商登记部门承诺债务纠纷由其承担,并未向威海中院书面承诺代为履行,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