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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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之日,为复议机关收发室签收日
本案中,一审业已查明,再审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邮局回执显示2016年4月5日由收发室签收,青岛市人民政府受理后于2016年6月5日作出青政复决字[2016]98号行政复议决定。据此,被诉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之日应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收到复议申请的时间,即2016年4月5日。 -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作为被告
在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况下,当事人既可以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也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要求复议机关受理其复议申请。不管当事人选择何种救济途径,都不涉及另一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问题。应当指出的是,两种救济不能同时进行,只能择一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