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行政行

被诉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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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受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

    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不受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对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个方面。无论原告是否对前述六个方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都必须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