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市擅长办理土地争议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土地争议裁判案例和土地争议法律法规。如您有土地争议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专业土地争议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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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使用集体土地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农民集体使用者所有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 -
行政行为虽然被确认违法,但是未撤销并不当然无效
撤销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征收决定仅被法院确认违法而未被撤销,依然是作为有效的行政行为而存在,对行政机关、相对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仍具有约束力,可以作为... -
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分配名单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虽然法律法规并未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分配名单是否应当公布,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结合《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公开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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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