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市擅长办理商品房买卖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商品房买卖裁判案例和商品房买卖法律法规。如您有商品房买卖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专业商品房买卖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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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额支付购房款未办理过户登记,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不应得到支持
依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 -
规避限贷政策实施借名买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根据二审查明,熊某A和案外人徐进,为了规避当时的限贷政策(该政策持续至本案二审判决后),借用侯某B名义购买了案涉的房屋,并申请了首套购房贷款。这种委托关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 -
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属证人证言,需有其它事实相互印证才具证明力
吴某出具的《情况说明》及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在性质上同属证人证言,需有其它事实相互印证才具有证明力。本案中邬某A并未举示物业出具的接房通知书或交接房手续证明,也未提供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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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