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标准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即便民事诉讼以高度盖然性认定存在殴打行为,但在行政案件中如认定该证据存疑可不予处罚
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待证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法院即可判定待证事实存在。但是,在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只有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违法行为,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案件不以民事诉讼案件评判原则为标准,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果并不必然构成行政案件的处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