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未按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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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按时到庭按撤诉处理吗?
本案中,龙轩琴行上诉主张原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的主要理由是其按时参加庭审,但某A却未能按时到庭,龙轩琴行等了一段时间某A到庭后才开庭。对此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在各方当事人均到庭后再进行庭审的做法并无不当,也未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造成实质性损害,龙轩琴行如对此有异议应在原审程序中明确提出,故其在二审程序中主张本案原审应按撤诉处理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其有关原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的上诉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