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代理律师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即便当事人二审时更换代理律师,也可按照一审代理律师填写的地址邮寄二审材料
本院在二审开庭前向银河天成、某A、某B、某C的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虎签署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所载明的地址和收件人邮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该《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二审程序,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告知变更送达地址前均为有效送达地址,故二审送达程序合法。银河天成、某B、某C认为本案二审送达程序存在不当,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