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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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没有要求行政机关针对被投诉事项采取某项具体举措或加重某项具体决定的请求权
本案处罚是市交委对朱某作出,该行为产生实体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是朱某而非某A。即使市交委对朱某的惩治会给某A带来心理上的抚慰,这种“抚慰”明显是行政行为的辐射作用,并不因此构成某A的主观公权利。复议机关以某A与《处罚决定书》不具有利害关系为由,不予受理某A提出的复议申请,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