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推诿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针对举报事项具有查处职责却相互推诿,不符合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高院指令审理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应在查明某A所举报的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及时向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但在处理案涉举报事项时,与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相互推诿,将本应依法处理的举报事项拒之于门外,不符合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精神。鉴于此,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进入实体审理后,针对某A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