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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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如何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股东对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负有举证责任,该举证责任首先要证明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次要证明股东财产没有与公司财产混同。本案中,在某A、某B没有尽到前述两方面证明责任的情形下,已足以认定其对大润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审法院对其收集证据申请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
利害关系人在审查确定期间转让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在执行阶段可以起到逃避法律责任的作用吗?
本案纠纷发生时,债权债务尚处于审查确定期间,肖& 10005;& 10005;在仲裁过程中向益街公司、赵& 10005;& 10005;转让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并非法律禁止的行为,在无其他相应证据证实的情况下,不能视为执行中逃避债务的行为。 -
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
2023-12-2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集中反映了实践中存在的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典型行为方式。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继续加大对包括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在内的各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大甄别查处力度,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提升虚假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为诚信社会、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