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邓杰
关于炜衡
关于收费
实务动态
证据实务
典型案例
民诉实务
行政实务
仲裁实务
刑辩实务
执行实务
法律法规
跨域协作
与我联系
司法拍卖
首页
>
标签
>
司法拍卖
――本标签下共聚合6条信息――
优先受偿债权人放弃以物抵债,并不改变在后债权人受偿顺位
以物抵债属于强制执行变价措施。因以物抵债相当于以流拍的财产保留价购买执行标的,只不过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应受清偿的债权范围内与流拍的保留价进行抵销。因此,在多个债权人存在的情形下,执行法院仍然应当按照法定顺位计算多个债权各自应受清偿金额,并非将流拍财产直接交由接受抵债的执行债权人受偿自身债权。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
司法拍卖
的工作指引(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
司法拍卖
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17〕455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拍卖、变卖的暂行办法(2014年3月11日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
司法拍卖
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4〕238号)及答记者问
2024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24〕238号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
司法拍卖
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就出台《网拍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
司法拍卖
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19)
2019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粤高法〔2019〕84号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
司法拍卖
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 · · 查看更多 · · ·
深圳律师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8—2021 sz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
法脉网
提供,点击
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3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改进用户体验需使用cookie技术现向您征询意见。
同意后关闭
本站地图
关于我们
实务专题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