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日

签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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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之日,为复议机关收发室签收日

    本案中,一审业已查明,再审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邮局回执显示2016年4月5日由收发室签收,青岛市人民政府受理后于2016年6月5日作出青政复决字[2016]98号行政复议决定。据此,被诉行政复议决定的受理之日应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收到复议申请的时间,即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