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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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查封不再优先?最高法案例颠覆执行清偿顺序认知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普通债权不能因首查封而当然成为优先受偿债权。只有当债务人全部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才按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若财产不足,需进入参与分配程序,各普通债权按比例平均受偿。首查封本身不创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