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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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民事诉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
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未按期履行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后,法院对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
生效民事调解书已明确约定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该约定责任后,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请求。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避免对不履行方施加双重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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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3月22日修正)
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单方委托形成的“鉴定意见”其证明力显然不能等同于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
单方委托形成的“鉴定意见”其证明力显然不能等同于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且送检的样本并未经对方质证。据此,该“鉴定意见”并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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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