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任职

交流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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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及答记者问

    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执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或者精通某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实务;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从业声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