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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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7月4日)
2024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4年7月4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高检发〔2015〕10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共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
202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司发(2022)1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
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及答记者问
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执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或者精通某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实务;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从业声誉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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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1〕60号)
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司发通〔2021〕61号)
202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意见。 -
深圳市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往规范指引(2021年6月16日)
2021年6月1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印发《深圳市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往规范指引》,规范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交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