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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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律师费违约方应否承担?

    虽然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律师费违约方应否承担?
    某A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某A支付某A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对连带责任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不能通过自由裁量权任意认定为连带责任

    对连带责任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不能通过自由裁量权任意认定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即不能通过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任意将多人责任关系认定为连带责任,而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适用连带责任。
  • 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形

    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形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的,向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首先要判断是哪一方“违约”。但对当事人违约的认定属于实体审理范畴,无法在管辖权异议审理阶段予以确定。故上述约定属于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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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风险控制和争议纠纷处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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