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本标签下共聚合5条信息――
-
法院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旨在统一裁判思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新的司法解释
《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系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旨在统一裁判思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新的司法解释。 -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
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04〕96号通知,要求参照执行《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
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判断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针对前述乱象,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
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